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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年展宏图助力服务老区振兴乡村

信息来源:汕尾市扶贫基金会   发布时间:2023-01-16    浏览量:4284  编辑人:智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23年的春光已经普照大地,在新的一年里,汕尾市扶贫基金会愿与全市人民一道,以新的面貌,新的目标,新的干劲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振兴老区,建设新农村的各项工作。

      新年伊始,万象更新。2023年的春光已经普照大地在新的一年里,汕尾市扶贫基金会愿与全市人民一道,以新的面貌,新的目标,新的干劲做好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于振兴老区,建设新农村的各项工作。

      汕尾市扶贫基金会成立于201010月,是经广东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公益社会组织,是我省继珠海市之后,粤东西北地区首个成立的地级市扶贫基金会,受汕尾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业务主管单位是汕尾市农业农村局。201712月被广东省民政厅认定为慈善组织,依法取得公开募捐资格,20229月被广东省民政厅评为4A级全省性基金会。

      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立足汕尾实际,努力开展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乡村振兴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扶贫工作部署,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了《汕尾市扶贫基金会章程》和17项制度,依照章程接受社会捐赠,做好捐赠主体与受益对象的“服务员",把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的捐赠款按捐赠协议及相关制度的程序,拨付到受益项目或受益人的手上,保证了捐赠款拨付的及时准确和安全。多年来,市扶贫基金会在我市各县(市、区)的乡村扶贫,供水供电,道路交通,校园校舍,贫困学生,扶贫对象,道德模范宣传奖励等项目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上级的肯定。

      展望2023年,汕尾市扶贫基金会将更加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有关乡村振兴扶贫开发等一系列精神,深入学习中办、国办《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以及国家乡村振兴局、民政部发布的《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方案》精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更加扎实地开展基金会的各项工作,当好党委、政府在扶贫工作中的好助手,联系企业,深入农村,履行职责,遵照基金会宗旨,开展公益慈善项目,助力乡村振兴。


       

(汕尾市扶贫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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