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补发公告--卓路力 |
编号:汕登公(2022)00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权利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已初步审定,现予以公告,有异议者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至我中心,逾期将核准登记,补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作废。
序号 |
原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m²) |
用途 |
备注 |
1 |
粤(2017)汕尾市不动产权第0003364号 |
卓路力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441502003007GB00217F00150002 |
汕尾市区红海中路华园小区十四栋东梯501号 |
132.26 |
住宅 |
/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尾市市民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业务区
联系电话:0660-3828378、0660-3828519
汕尾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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